近日,商务部正式批准赋予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物产中大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乃至浙江省首家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企业。
1月14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发布公告,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获通过,并进入为期10天的公示期。
经过公示期后,商务部正式赋予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并发布了通知,批复如下:
1、同意赋予浙江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
2、该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时,要按照商务部公告有关要求申报,并严格遵守国家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政策。
3、浙江省商务厅要认真做好服务和监督工作,原油进口执行情况定期上报外贸司。
这对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油品全产业链“131”总体部署,推进国际油品贸易交易中心建设,特别是做大做强原油贸易、发展原油期货和现货交易等,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布局油品全产业链,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亮点。
国务院在2017年3月15日印发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放宽原油、成品油资格和配额限制(允许量),支持赋予符合条件的2至3家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格。
2018年2月,浙江自贸试验区成功争取商务部出台《浙江自贸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打通“申请通道”。
2018年以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总体方案》中明确的“支持赋予符合条件的2-3家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格”,全力推动这一重大政策突破落地,重点抓好首家原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落地。
目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油品贸易交易中心建设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除了首家原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入资格公示以外,由浙江石油和嘉能可集团合资的第二家企业已经完成组建,正在积极准备申报事宜;同时,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已经累计获批两批共900万吨原油进口配额,完成了项目投产前的原料准备。
据统计,2018年浙江自贸试验区新增油品企业1998家,实现油品贸易额2213.88亿元,同比猛增237%,带动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45%,并为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2.8万亿元、增长11%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